失業勞工家庭注意!勞動部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」申請進入最後倒數,將於10月19日截止;符合資格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只要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、具有正式學籍,就有機會申請補助,提醒符合資格、尚未申請的民眾把握期限。
勞動部表示,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,原本的「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」調整為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」,並放寬與其他政府學雜費減免或補助擇一請領的限制;換句話說,即使子女已獲得私立大學定額減免或高中職免學費補助,符合資格者仍可申請這項生活扶助金。
勞動部說明,補助金額依子女就讀學校類別而有所不同,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,000元、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,000元、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5,000元、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6,000元。
勞動部還補充,若失業勞工獨力負擔家計,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,補助金額可再加給2成;以2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,每人可領3萬1,200元,合計6萬2,400元。
至於申請資格,勞動部表示,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且截至10月19日前尚未請領老年給付,並符合勞動部公告的失業給付、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求職登記等條件之一。
最後勞動部提醒,申請即將於10月19日截止,請尚未申請的失業勞工把握最後申請期限;民眾可透過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線上申請系統」提出申請,或下載申請書填妥後以掛號郵寄;若有疑問,可撥打受理專線02-2500-7259,或洽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。
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。圖/勞動部提供編輯/賀澤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