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一名52歲男子宿世新與有夫之婦蔡姓女子交往,疑不滿對方要求分手,竟於2024年11月25日,埋伏在蔡女位於內湖的工作地點,當街猛砍19刀致死。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一審判處無期徒刑;案經上訴,高院今(13)日駁回上訴。

回顧整起案件,宿世新因不滿蔡姓女子提分手,於2024年11月25日早上,前往內湖瑞光路蔡女工作場的騎樓旁花圃談判,過程中情緒越發激動,宿男遂取出預藏的彈簧刀,朝蔡女連砍19刀,導致其最終送醫不治。

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認定,宿世新殺人故意犯行,去(2025)年12月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;全案上訴後,二審高院今宣判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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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未經判決確定者,應推定為無罪

編輯/黃于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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