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九合一選舉將近,各縣市地檢署也加強查緝賄選情事。近日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,雲林第五選區蔡姓議員參選人以個人名義,發放現金2000元給具有投票權之新生兒家庭。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,並於昨(1)日搜索該議員候選人及其樁腳住處,扣得現金290萬元、紅包袋1批、禮金3萬4000元;訊後聲請羈押禁見蔡男獲准。
經檢方調查,蔡男為求順利當選,獲得胞兄蔡姓樁腳資金支持後,陸續於今年3月至9月間,利鄉公所發送新生育兒津貼之機會,身著競選背心陪同到場,並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現金紅包,逐一發送2000元給具有投票權之新生兒家庭,藉此換取家庭成員投票支持,以此作為賄選對價,期間發放至少20餘戶。
檢方通知、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27人到案說明,訊後認定,蔡姓參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《選罷法》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,且有事實足認蔡姓候選人有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;蔡姓樁腳尚無羈押之必要,諭知交保60萬元;其餘收受賄賂之選民共25人均請回。
對此,檢方呼籲,隨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關鍵衝刺階段,各候選人、陣營或樁腳切勿心存僥倖,假借發放 「慰問金」、「救助金」或「補助津貼」等各項名義, 行變相發放現金買票之實。此類假借名目的餽贈或補貼,皆已嚴重涉犯《選罷法》之賄選罪嫌,誓必從嚴、從速偵辦,絕不寬貸。
※未經判決確定者,應推定為無罪
編輯/黃于庭